北京将建设中医妇幼名医传承工作室
本报讯(记者方碧陶)日前,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发布开展北京市中医妇幼名医传承工作室落户工程的通知,明确实现完善一套妇幼健康领域中西医结合工作机制,培养一批中医妇幼名医学术传承人,树立一种妇幼中医健康理念,形成一种妇幼中医服务文化氛围,打造一批中医妇幼特色服务品牌“五个成效”。
通知明确,中医妇幼名医从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学院校中推荐,且符合具有主任医师技术职称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妇科或儿科专家等条件,部分传承谱系明确或技术特长突出的中医药专家可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已建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3+3”工程传承室站的妇科、儿科专家可直接申报。工作室建设单位为全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且能够为中医妇幼名医提供专门工作用房,能配备相应工作人员,组建相应传承团队,能制定相关制度并提供必要资金支持,具备健全的组织体系、管理制度和稳定的运行机制等。
通知要求,中医妇幼名医所在单位在保障专家到传承工作室出诊时间的前提下,要建立绩效激励机制,向参与传承工作室建设的专家倾斜。
根据通知,工作室建设期为三年,建设期内北京市对工作室资助经费按每年5万元进行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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